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前锋区校园基础设施更新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前锋区校园基础设施更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前锋区校园基础设施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前区发改项〔2025〕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整合义务教育综合奖补资金、 学前教育发展激励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前区发改项〔2025〕3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
2.2 项目概况:改造六角丘幼儿园户外运动场1800平方米,厕所300平方米,室内活动场地1250平方米,大厅校园文化墙26.8平方米;改造芦溪河幼儿园户外活动场所500平方米,厕所412平方米;改造代市中学代市校区足球场4720平方米;改造龙塘学校足球场塑胶跑道6500平方米,足球场4500平方米;改造小井小学初中部运动场5200平方米;彩化三台小学活动场地2400平方米;改造代市小学运动场4200平方米;改造思源实验小学篮球场、羽毛球场3100平方米,劳动实践基地、农耕文化区约1800平方米,明德楼二楼大厅升级约400平方米,图书馆国防教育基地及习语润心文化建设10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以审定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为准)。
2.3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①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资格;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级别)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应勾选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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