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程项目施工 涌泉镇及补充村通工程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简阳市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程项目施工 涌泉镇及补充村通工程 标段已由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509-510185-04-01-718434】第FGQB-07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简阳市兴盛源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简阳市兴盛源管道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9-510185-04-01-718434】第FGQB-075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简阳市临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简阳市水务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简阳市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程项目施工涌泉镇及补充村通工程标段。
2.2 建设地点:简阳市。
2.3 建设规模及资金情况:涌泉村通涉及崇心村、文会村、凉塘村、石柱村和同德村5个村;补充村通涉及射洪坝街道长顺村;东溪街道黄岭村;平武镇黄桷堰社区、尤安村;简城街道棉丰社区;平泉街道龙王村、农建村、胜华村、群乐村村通工程。具体以施工图清单为准。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遗答疑文件所述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3年01月0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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