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26年钻井工程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5-ZZ06-FW58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钻井工程服务项目 已由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勘探开发建设分公司 批准,项目业主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勘探开发建设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勘探开发建设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分公司拟实施吉深6-7井区稳产开发项目、二期产建项目、大吉56区块产建项目、高18井区产建项目的2026年钻井任务,暂估94口深8#煤水平井的钻井工程(含钻井、录井、固井)。为了完成2026年产建项目钻井工作任务,分公司拟开展该项目选商。本项目预估费用64833.61164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作量仅为预测,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投标人应能接受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具体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分公司拟实施吉深6-7井区稳产开发项目、二期产建项目、大吉56区块产建项目、高18井区产建项目的2026年钻井任务,暂估94口深8#煤水平井的钻井工程,服务内容包括钻井(不含钻井液服务、提速提效技术服务、旋转导向服务)、固井、录井、地质导向(含γ)及配套服务。其中:①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顶驱设备、设备拆安、挖清水池、试压、甲供物资领取与退库、50km以内搬迁、钻具(钻杆、钻铤、短钻铤、变扣接头等)、扶正器、竣工验收(含资料整理、归档及生产汇报)、井场恢复等。②水平段长≤2500m的井在水平段钻进时使用近钻头导工具,近钻头方位伽马零长在1米以内。③录井包括岩屑录井、综合(钻时、气测)录井、地质观察、钻井液录井、X衍射全岩矿物录井等。④要求录井队配备自动捞砂机及远程传输,实现定向数据、伽马数据、录井数据的实时远程传输。
本项目不包含以下3个专业的服务内容:①不含钻井液服务,包括全井钻井液和储备重浆(含材料、水)的供应、运送、配置、泥浆参数监控与优化等配套技术服务,要求钻井液性能满足钻井工程设计要求,同时根据实际钻进情况提出优化建议。②不含提速提效技术服务,包括全井钻头(含扫塞或通井用的钻头)、螺杆、定向技术服务(含无磁钻具、定向测斜仪器及定向人员)、近钻头服务(含无磁钻具、近钻头伽马,不含地质导向)、提速所需的减托压减震工具。③不含旋转导向技术服务,包括旋转导向工具、PDC钻头、随钻震击器、无磁钻具等工具。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山西省临汾市,陕西省延安市。
2.5执行标准:执行标准以钻井地质设计、工程设计及中石油内部要求为准。
2.6计费依据:结算工作量以甲方套管下深核定的有效水平段长为准。
2.7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本项目预估工作量94口井,预估总费用64833.61164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招标选取综合得分靠前的3个投标人。
排名第1者:预估工作量34口井,预估不含税金额23699.72624万元。
排名第2者:预估工作量32口井,预估不含税金额21795.7752万元。
排名第3者:预估工作量28口井,预估不含税金额19338.1102万元。
每完成一口井的服务,招标人将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分(考评表见表1)。
1.每个季度对各中标人的所有队伍考评平均得分进行排名,排名末位但得分不低于甲方要求的,进行工区内通报,问题整改后允许继续施工;但排名末位且得分低于甲方要求的,予以淘汰,在完成当前井台所有井后不再分配本项目工作量,淘汰队伍已完成井的考评得分计入工作量调整考核。
2.每个季度末,招标人将根据各中标人已完成井的考评得分情况对工作量进行1次调整,相应调增或调减合同金额。工作量调整方案如下:
中标人应分配井数N计算公式:N=M*A1/(A1+A2+A3),M为参与调整的总井数,A1、A2、A3分别为第1名、第2名、第3名中标人的已完成井考评得分的平均值,N按四舍五入取整。
(1)每完成一口井按考评表进行考核评分。调整时,甲方将根据已考评井得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A1、A2、A3,对工作量进行调整。上一次分配的工作量中,已完成和在实施的工作量原则上不再参与新一轮的调整,未实施工作量须参与调整(计入M值)。
(2)若一个井台仅部分井参与调整,则参与调整的井分配给原服务该井台的中标人,占用分配井数。
(3)最后一次分配以井台为单位,原则上同一井台工作量由同一中标人实施,但若最后有某一个井台需同时分配给两名及以上的中标人,甲方有权将该井台工作量全部分配给得分较高者。
(4)若上述分配方案存在歧义,由招标人负责解释;若执行过程中中标人对工作量分配产生争议,以招标人意见为准。
表1 2026年钻井工作量考评表
| 序号 |
评分项目 |
项目分值 |
评分标准 |
扣分小计 |
项目得分 |
备注 |
| 1 |
甲方开具HSE管理罚单 |
8 |
分公司罚单1次扣2分;公司罚单1次扣4分 |
|
|
|
| 2 |
人员不稳定,发生人员调整 |
3 |
调整1人次扣1分 |
|
|
|
| 3 |
现场标准化不符合要甲方要求 |
4 |
整体较好得4分,一般得2分,较差不得分 |
|
|
|
| 4 |
套管头安装、方井设置不符合要求 |
8 |
整改合格的扣2分/次;无法整改的,扣4分 |
|
|
|
| 5 |
甲供物资(套管、套管头)领取、现场储放、使用、退库核销不符合要求 |
4 |
出现1次扣2分 |
|
|
|
| 6 |
数据资料填写不及时、数据错误或造假 |
6 |
出现1次扣3分 |
|
|
|
| 7 |
接到甲方上钻通知后未能在15日内达到开钻条件 |
4 |
出现1次扣3分 |
|
|
|
| 8 |
接到甲方撤场通知后,未能在7日完成钻井设备撤场 |
4 |
出现1次扣3分 |
|
|
|
| 9 |
未落实甲方指令 |
6 |
发现1次扣2分 |
|
|
|
| 10 |
无钻井、固井施工方案施工或未经审批 |
3 |
出现1次扣3分 |
|
|
|
| 11 |
因乙方工具、设备故障造成的额外起下钻,包括但不限于地面设备或井下工具故障 |
12 |
出现1次扣6分 |
|
|
|
| 12 |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井下复杂,包括但不限于:钻具断脱、井下落物、卡钻 |
12 |
出现1次扣6分;进行侧钻的,出现一次扣12分 |
|
|
|
| 13 |
因乙方原因发生等停的,包括但不限于每天2小时之外的钻井维修保养、组织停工、材料工具供应不及时 |
6 |
出现1次扣2分,超过3天/次,扣6分 |
|
|
|
| 14 |
录井卡层不准确 |
6 |
出现1次扣6分 |
|
|
|
| 15 |
因乙方原因导致得井身质量或固井质量不合格,但经过整改合格的 |
6 |
出现1次扣6分 |
|
|
未整改合格的执行否决项 |
| 16 |
因乙方原因提前完钻、井排距、煤层钻遇率达到合同约定扣款条件的 |
8 |
出现1项扣4分;任一达到整改条件的,扣8分 |
|
|
|
| 17 |
合计(A) |
100 |
/ |
|
|
|
| 否决项 |
因乙方原因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环境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的则一票否决,不再分配工作量。 |
否决项描述: |
||||
2.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钻井、录井、固井的企业资质,拟派队伍(钻井队、录井队等)应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相关队伍资质;或者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具备上述企业资质和队伍资质,如合同签订前无法取得相应资质,则取消中标资格。
3.2.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一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5.3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4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
3.5.6投标人未被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列入年度清退及警告承包商黑名单或限制投标人。
3.5.7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响应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8投标人需自行承诺近3年无违反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行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9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无犯罪记录、不拖欠农民工工资。(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人员要求:
3.6.1投标人拟派(钻井、固井、录井)队伍的人员均持有经中石油认可的培训单位组织的培训并取得的有效井控证、HSE培训合格证,提供相关证书,或承诺合同签订前相关人员取得相应的证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特种作业名录中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有效操作证,如司钻岗位的司钻操作证、井架工岗位的高处作业证及其他相应岗位的电工证、焊工证等,提供相关证书。
3.6.2项目关键管理人员要求:①项目关键管理人员应具有连续3年以上(含)的主管业务相关工作经历,包括项目负责人、主管钻井(含固井、录井)生产、技术、安全的负责人。②关键管理人员要求为自有员工,若为第三方用工,投标无效。③项目关键管理人员均须持有经中石油认可的培训单位组织的培训并取得有效井控证、HSE培训合格证,或者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具备上述相应资质,如合同签订前无法取得相应资质,则取消中标资格。
以上人员需提供人员台账、人员简历、相关证件,同时提供以上人员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6.3每支录井队至少配备6人,仪器师、地质师等关键岗位人员需通过集团公司关键岗位人员考试,需提供通过考试的证明,或承诺合同签订前相关人员取得相应的证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4投标人需提供拟派(钻井、固井、录井)队伍人员与设备台账,同时提供以上人员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拟派队伍的人员若为第三方用工,需另提供投标人与劳务公司或个人的有效劳务合同。
3.7业绩要求
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时间,投标人具有至少一口深层煤(垂深大于1800m)水平井钻井施工业绩。仅计2024年1月1日之后开钻且投标截止之日前完钻的水平井,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结算发票及验真截图;若实施后未办理结算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合同、发包方证明并提供设计关键页(封页、审批页、目录页及相关基础信息页)。
3.8投标人拟派(钻井、固井、录井)队伍关键岗位人员与拟投入设备的配置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9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