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能国华(钦州)新能源有限公司钦南那东风电场一期项目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10963,招标人为国能国华(钦州)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国华(钦州)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钦南那东风电场一期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东部,主要考虑利用那丽镇、那彭镇一带山脊、山包区域,场址中心地理坐标约为东经108°51′44.37″,北纬21°56′38.40″,场址距钦州市公路里程约23km,区域内山脊大致为东北~西南走向,东西跨度约13km,南北跨度约10km,总面积约48km²。
风电场址距钦州市钦南区公路里程约23km,场区南部有G75经过、场区东部有省道S210经过,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配套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变压器容量为1台150MVA(为二期50MVA预留),设计最终规模为150MVA(一期100MVA、二期50MVA)。升压站拟以220kV电压等级π接英窝~久沙220kV线路,形成英窝~那东220kV线路和那东~久沙220kV线路,新建同塔双回线路长约6.5km,新建220kV线路选择截面为2×630mm²的导线。
2.1.2招标范围:
国华投资国能国华(钦州)新能源有限公司钦南那东风电场一期项目PC总承包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设备材料采购:
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满足本项目装机容量的所有一次、二次设备,包含但不限于:除甲供设备以外的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预制舱(含高压开关柜)、电缆、35kV集电线路及220kV送出线路全部设备材料(含塔材、金具、导线、绝缘子、附件、光缆等),新建一座升压站内220kV配电装置及其附件,电网侧220kV间隔扩建所需设备,电气二次设备(含综合自动化、涉网设备、通信设备、远动系统、安防监控设备等)、材料(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路由器、纵向加密装置等)及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仪器仪表、无人值守场站(智慧化巡检场站)的各类设备等全部软硬件设备及相应的技术服务和消防、安防设施。设备采购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范书采购。设备具体要求按设计院提供的技术规范书以及电网接入系统批复意见执行,投标人采购的设备须保证满足当地电网接入的要求。
2.甲供设备:风机、塔筒、SVG、GIS、箱变 ,其余所需的设备、材料均为乙供,具体甲供及乙供范围详见招标人要求,甲供设备不计入合同总价中。
3.包括上述设备的排产、催交、运输、接车、倒运(含堆场)、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招标人采购的设备同样委托由投标人进行排产、催货、接货、保管、倒运等全过程管控),投标人负责任何原因造成的设备倒运及囤货场地协调及费用。
4.招标人安排甲供设备的监造,招标人的监造不免除投标人对所购设备监造和质量控制的责任。投标人安排除甲控设备外的设备监造及检验。出于对采购质量的考虑,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设备、服务及专业工程采购的过程及结果行使监督权和决定权。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对招标范围的所有设备进行甲控。
5.设备采购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将对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书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总包单位方可进行招标采购及施工。投标人必须综合、全面考虑报价。
6投标人要考虑国家及省市重大活动期间及前后,重大设备制作及运输,投标人要按照招标人整体工期要求大件设备交通运输的提前量。
7.以上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等技术服务、性能测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
8.涉网设备需满足当地电网南方电网的相关要求。
二.工程施工:满足项目并网运行和验收的土建、电气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和消缺,水保、环保、安全、职业卫生健康等“三同时”等相关工作,项目施工制度及要求符合场区相关工作要求,项目各专项验收,人员培训和最终交付运营,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筑工程:包含场地内平整及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升压站工程、水保绿化工程、场区围栏工程、大门工程、给排水工程、电缆沟道工程、线路基础、附属设施工程、接入站内改造等全部建筑工程及施工辅助工程相关工作。施工期各种施工的单价措施和总价措施,如施工降排水、排水、冬雨季、高温施工等,包含在各项施工清单项报价中。
2.电气安装工程:所有一次二次设备安装、调试,包括风机箱变安装工程、电缆工程、接地系统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集电线路工程、综合自动化系统、保护系统、计量系统、通信系统工程、调度数据网、远动系统、二次安防设备安装调试、升压站电气工程、电网接入变电站改造工程、监控后台监控系统、所有设备调试和单体试验、系统整体调试、并网后整套系统性能测试、电能质量检测、所有设备标识牌工程等全部电气设备安装相关工作。
3.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完成关键节点验收、阶段验收和消缺工作。
4.移交及人员培训、质保期内保修工作。
5.完整的符合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的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按期完成整理归档和移交。
6.其它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验收、移交、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结算审计等的相关工作。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设备由中标单位负责保管看护,任何损坏、丢失由中标单位承担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7.工程项目需参照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可视化标准管理手册》、《新能源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风电场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规程、 招标人上级公司风电场项目工程验收管理规定、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公司关于承包商管理等相关文件,满足上述的文件的相关要求,且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三、手续办理(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设定,以下供参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全过程的全部临时占用和长期租用的林地、土地、拆迁、坟地、补偿、协调、地表附着物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及手续办理由投标人负责(征地界面划分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设定,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由招标人承担),相关费用需经招标人确认。
2.从工程的前期到项目投产运行的各项手续办理(如:施工许可,并网、取水证等),环保、迁改线、水保、节能、职业健康、消防、安全、质量监督、并网等各项专项验收及手续办理(获取相关证件),以及因政府系统、电网系统政策要求所要缴纳的费用。并协助招标人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等(为招标人提供档案资料、数据等相关文件)。
3.投标人按照环保、水保批复方案的要求,负责对施工过程中造成所有的水土流失或植被破坏等环境影响的修复工作,并完成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工作并满足环保、水保验收要求,落实好环保水保三同时工作,所需费用应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服务,如设计配合、工厂培训、现场培训、电网公司申请、审图、验收等所有手续办理;与南方电网及有关公司的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签订协调;二次安防和等保测评、备案手续办理、定值核算、十三项并网实验等;按照当地气象部门要求完成项目防雷接地检测,取得批复文件。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各级电网公司要求的检验检测、电力二次安防等保测评(开关站、升压站)、试验、并网试运行、消缺、验收,办理与工程有关的各类保险。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档案资料验收的相关工作,以及与总承包项目相关的工作。
5.负责向当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起重设备安全备案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责任;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的规定搜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负责整理移交业主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地方关系,保护、改善施工环境,缴纳各类抵押金和保险,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相关纠纷承担相应责任及罚款;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地方民事关系,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投标人负责对接电网,收集电网输变电配套工程的项目进度及技术资料,督促并跟踪其建设进度。
7.按照南网、广西电网公司相关要求完成项目验收、启动协调工作及相关手续办理,完成项目电力质监站备案并及时组织协调各阶段的监检验收工作;配合接入发包方集控中心所需的调试、试运行等相关工作;负责2M通信通道的开通(通道数量在设计图纸的基础上增加2条智慧风电场专用通道)及通道一年的维护费用。
8.投标人承担现场施工所有民事、地方协调,民事、地方关系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9.承担上述各项手续办理(含临时用地相关费用、报告编制费、评审费、会议费等)、验收、民事关系处理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土地租赁费用、土地复垦保证金、使用林地草地补偿费用、水土保持补偿费由招标人承担),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尚需相关手续导致的工期延误、刑事、行政处罚及罚款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10.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及评审、验收工作。
11.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出于对质量的考虑,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设备材料、服务及专业工程采购的过程及结果行使监督权和否决权。
12.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环保等负全面责任。本次招标施工现场为智慧化工地,施工现场配置实时监控系统,监控设备由投标人购买,投标人投标时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不单独计列费用。
2.1.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 2026年3月9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时间: 2027年9月30日。
里程碑节点:(如实际签订合同时间晚于里程碑节点,则该里程碑节点考核起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
1)升压站土建工程开工 2026年3月9日前
2)风电场场内道路开工 2026年3月9日前;
3)集电线路工程开工 2026年4月9日前;
4)风电机组开始安装2026年5月30日;
5)主变、预制舱(含高压开关柜)到货时间2026年7月31日前
6)升压站受电2026年12月20日前;
7)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前首批次风机并网,完成8台风机安装并网;
8)全容量并网2027年6月30日前;
9)项目其余相关手续办理按照报价清单要求的时间期限内完成。
2.1.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要求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公司质量技术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承试为二级及以上。(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风电场EPC或PC或施工总承包(合同内容须包含风机基础、风机吊装工程施工内容)的合同业绩2份,和220kV及以上送出线路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上述风电场及送出线路工程的合同业绩可以是同一份合同,也可以是独立的两份合同),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 一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 已完工 的 100MW及以上风电场EPC或PC或施工总承包 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无效。(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在本单位2024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承诺函》,不得修改承诺函内容,不提供签字盖章扫描件视为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投标将按否决处理。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1-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1-27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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