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熙路片区老旧街区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南北新街提升改造工程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春熙路片区老旧街区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南北新街提升改造工程 标段已由锦江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504-510104-04-01-107007】第FGQB-0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兴锦商业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兴锦商业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锦江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4-510104-04-01-107007】第FGQB-011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春熙路片区老旧街区提升改造项目南北新街提升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春熙路片区包含南北中新街等。
2.3建设规模:改造范围总面积为2.7万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市政管线改造,包括三圣祠街、北中南新街、新街后巷、交通巷,强电下地约1210米,弱电下地约1350米。二是道路工程改造提升,改造道路长度630米,面积约12200平方米,包括路面更新、交安标线标牌更新、井盖更换、人行道修补更新、行道树修枝等。三是街巷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面积约13800平方米,包括北中南新街广场节点、新街后巷、中新横街、春熙路北路支巷的环境品质提升。四是对建筑外立面进行改造提升,包括中新街3号、12号、49号、60号共四栋建筑的外立面改造,外立面改造面积约8100平方米,以及青年路交叉口新百伦商铺建筑改造,面积约7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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