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旺苍县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旺苍县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旺发改【2022】27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旺苍县普济镇、木门镇、五权镇、国华镇、张华镇、九龙镇、高阳镇、双汇镇、大两镇、水磨镇、天星镇、盐河镇、燕子乡13个乡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旺发改【2022】27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旺苍县普济镇池川村、洪江村;木门镇河东村、油树村、长乐村、杨林村、石垭村;五权镇双龙洞村;国华镇花街村;张华镇荣华村、宋水村、大梁村、友坝村、三汇村;九龙镇印斗村、庙子村、先锋村;高阳镇虎垭村、崔河村;双汇镇汶水村、深溪沟村、大坪村、永庆村;大两镇永星村、德山村、古城村;水磨镇代弓村、火炬村、广福村;天星镇洪水村;盐河镇竹垭村;燕子乡金河村。
2.2规模及投资额:新建户用PE塑料隔油井4634套,1m³的三格式化粪池4634座,2m的庭院式人工湿地4634座。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包括设计、施工总工期),设计工期 30日历天,施工工期 3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施工范围为本项目设计图所示全部内容, 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2.5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设计单位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计须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施工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R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级别)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由设计负责人兼任R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级别)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R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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