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北片排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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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北片排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翠发改批〔2024〕9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翠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和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翠发改批〔2024〕9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宜宾翠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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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
2.2项目规模:在岷江上游新建岷江新区北部片区横二路、横九路等道路雨水管网约2.3公里(DN300-DN1500),雨水箱涵约1公里,完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2.3项目估算总投资:本标段总投资27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00万元。 2.4服务期限:共60日历天(其中勘察20天,设计40天)。 (一)勘察部分: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10天内提供初勘报告;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20天内提供详勘报告。后期服务期限为提交成果文件次日起至完成本合同工程建设范围缺陷责任期为止。 (二)设计部分: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提交阶段成果。后期服务期限为提交成果文件次日起至本合同工程建设范围缺陷责任期为止。 2.5招标范围:完成项目全过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工作,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及工程实施全过程提供勘察设计服务。 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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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2)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3)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 (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6)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相关事项,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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