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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潞州区100MW/50.41MWh独立混合储能项目(EPC)(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潞州区100MW/50.41MWh 独立混合储能项目(EPC),已由长治市潞州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2-140403-89-01-510438),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治市潞州区中能茂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潞州区黄碾镇首钢长钢东门东侧。

2.2工程概况:本项目为独立调频电站,拟采用先进的飞轮储能技术+磷酸铁锂电池组成,总容量为100MW,其中飞轮储能装机容量50MW/0.41MWh,磷酸铁锂储能装机容量为50MW/50MWh。拟新建50个1MW预制集装箱式飞轮储能装置和15个3.44MW的磷酸铁锂以及配套的电气、控制及土建等工程。

本工程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变电站,通过220kV线路接入上级220kV变电站的220kV母线。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6个月,2025年10月开工,2026年4月具备并网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从收到第一笔款项开始计算)。

2.4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括整个储能电站红线范围内设备设施的(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电站红线范围内升压站、飞轮储能区、电化学储能区并网、涉网工作等)勘察设计、供货、施工、试验、调试、检测、验收、资料移交等,负责办理本工程红线范围内各项专项验收、电网并网手续及许可、项目及电网所涉及专题报告的编制。

2.4.1工程承包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检测、验收、并网等所需的一系列工作。

(1)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范围为长治潞州区100MW/50.41MWh独立混合储能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主要包括:储能电站本体的地质勘察、测量等勘察工作;储能电站设备选型、主辅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储能电站各系统设计、集电线路设计、升压站、站内道路设计及附属设施以及与厂址或厂平布置等有关的所有项目的设计。

(2)设备材料采购:本工程储能电站全套设备及材料均由投标方负责提供,包括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到货检验、卸车、运输、二次倒运、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材料、设备要求及供货范围主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发包人的内部管理要求,供承包人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报价方案作参考。(包含但不限于储能系统、电气一次、电气二次、通信系统,投标方需补充完善并满足工程需要)设备数量仅供参考,以经过发包人同意的最终设计为准,并满足供电公司接入系统方案评审要求。设备型号及数量调整不引起合同价格变更。

(3)施工范围:施工范围为承包人设计范围内,储能系统站区的全部土建安装工程,设备安装检测、土建工程检测、电力质检等全部的工程检测工作,达到并网条件。承包人的施工用电费用由承包人自理。承包人的施工、生活用水费用由承包人自理。承包人施工、生产及生活排水应按照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后排放,满足环境监管部门要求,生活污水必须经过水处理设施处理合格后才能排放。现场施工按照储能电站施工相关规范要求开展。

2.5质量标准: 

2.5.1设计部分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2.5.2施工部分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设备、设施运行要求,验收合格;

2.5.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均须满足施工设计图纸与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资格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①或②的条件: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220KV(含)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工程EPC总承包或1项220KV(含)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和1项220KV(含)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上述业绩可以为EPC合同中的施工或设计业绩,也可以为单项设计或单项施工业绩,设计和施工业绩不限于同一个项目。

业绩需提供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合同[联合体协议(如有)]需体现项目类型、承包范围、电压等级、装机容量、签订时间,若合同不能完全体现上述内容,投标人需要提供业主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4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

注: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且需要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之日前连续三个月(2025年6月、7月、8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或网站页面截图。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9月29日22时00分至2025年10月12日22时00分(北京时间)。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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