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长治市新发地农产品冷链集配(长子)交易中心一期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长治市新发地农产品冷链集配(长子)交易中心一期项目工程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B140428202509280028-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新发地农产品冷链集配(长子)交易中心一期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招标
项目编号: ZFB140428202509280028-02)已由长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长子发改审字
{2025}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子县华康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拟通过县财
政注入项目资本金、申请上级资金和银行融资等多方筹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治市新发地农产品冷链集配(长子)交易中心一期项目工程初步设计。
2.2 建设地点:长子县鲍店镇南街村、郭家庄村。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
用地面积66395.61平方米(约99亩),建筑面积约49720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加工综合
体、产销保鲜库、展销和电商中心、果蔬流通中心、肉禽蛋流通中心、设备用房及污水处理
、消防水池和水泵房等。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含设计概
算)及相关后续服务等。
2.5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标准及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
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商物粮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且在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未被
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
询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截图(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3 财务要求:具有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
的,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
凭证和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须包含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其他成员,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
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完税证明
。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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