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大厦23-29层室内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圆大厦23-29层室内装修改造工程已由河北金圆大厦有限公司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金圆大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河北金圆大厦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金圆大厦23-29层室内装修改造工程。 2.1.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号。 2.1.3质量要求:合格。 2.1.4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金圆大厦23-29层室内装修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四年(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类似室内装修项目业绩。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27 09:00至2025-02-01 12: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