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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大厦23-28层客房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竞争谈判采购公告

金圆大厦23-28层客房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竞争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金圆大厦23-28层客房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已由河北金圆大厦有限公司审批通过,项目业主为河北金圆大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河北金圆大厦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金圆大厦23-28层客房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

2.1.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号

2.1.3质量要求:合格。

2.1.4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2采购范围:金圆大厦23-28层客房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对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响应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响应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

3.1.4业绩要求:响应单位近年(2022 1 1 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响应单位,不得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竞争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70900分至202525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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