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平利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整治项目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节字[2025]3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平利县各镇;
2.2 工程规模:一标段,建设内容:平利县城关镇、长安镇、老县镇、洛河镇、正阳镇、广佛镇农村现状污水站整修,工程费约583.5万元;二标段,建设内容:平利县三阳镇、大贵镇、兴隆镇、西河镇农村现状污水站整修,工程费约244.22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后的最高限价为准;
2.3 项目投资总额:88505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8277200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平利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整治项目一标段;标段编号: E6109003546t4zbkzijz001;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2: 标段名称: 平利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整治项目二标段;标段编号: E6109003546t4zbkzijz002;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如有)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标段2: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如有)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平利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整治项目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标段名称:平利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整治项目二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平利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整治项目一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标段名称:平利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整治项目二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5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6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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