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塔里木运输分公司2025年度油田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Y25-XJW04-WK008-00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产品属于 50 个大类,共涉及234个中类518个小类945个品名。具体情况。具体情况详见公告附件二:招标范围。
2.2计划资金和标包划分:1263.55万元(含税)。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3 交货地点: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塔里木运输分公司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所属各单位生产点所在地,以巴州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和田地区、青海茫崖市为主,具体交货地点以采购订单中指定交货地点为准。
2.4 交货期限:自采购方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5个自然日,将物资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具体交付时间、数量以实际订单准。
2.5 招标范围:详见公告附件。
2.6 技术质量及要求:(1)技术标准:执行国家和行业的统一技术要求和标准,具体参照详见附件二《采购范围》质量执行列,如国家出台新标准,技术标准按照最新标准执行;供应商所供产品应三证齐全(即:注册商标、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技术质量等级、生产厂家、联系方式等)。
(2)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1.供应商提供物资必须是同类产品中技术先进、可靠性高的全新产品,取得国家质量认证,并达到原装车件技术质量标准,完全满足采购方现场使用,并是通过正规生产商正常销售渠道销售的产品,不得是串货、水货、山寨等产品,并符合现行有效的最新强制性标准或已备案的厂家出厂标准。2.供应商须承诺如采购方需要,应选派的有技术水平、有经验、有资格的技术人员对采购方维护和操作人员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在合同履约期间若不能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则承担合同含税总金额的 10 % 的违约金及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质保期限规定:自交付使用之日起1年。
2.7价格构成及报价要求
2.7.1价格构成:报价所涵盖的范围:报价包含出厂价及境内运输费、门到门送货费、保险费、装卸费、检测费及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之和,含13%增值税,税率随国家税率调整而调整。实际即为到达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费用,交货后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2.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1年。
2.9其它需要说明事项:因生产实际用量与计划数量存在偏差,消耗量需根据具体工作量确定,因此项目双方不对本方案清单中的计划需求数量作出承诺,需求数量以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若在合同期限内采购量增加导致超过签订的合同额度,经项目双方协商按成交价进行变更,追加合同金额,追加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扫描件。
3.1.2投标人须为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能源一号网内的物资供应商。“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为“正常”,状态以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标前一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能源一号网截图为准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出具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截至投标截止日,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提供自成立至今加盖企业公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影印件,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3.3业绩要求:提供2024年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实施过5项及以上同类物资销售业绩,业绩由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发票清单构成。合同关键页包含:封面页/首页、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发票清单包含:项目内容、发票号、发票金额、发票金额合计值、发票扫描件、发票查询截图。发票扫描件与发票查询截图按照清单顺序排列,发票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定。
3.4.1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3.4.3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3.4.4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开标当日*发布的同一投标人失信分达到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否决投标。(依据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
3.4.5开标当日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的投标人。(依据开标当日*站查询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
3.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依据开标当日查询截屏【网址:https://www.tianyancha.com/(天眼查)】)
3.5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自2024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未发生过对服务商影响重大的诉讼案件,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7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本项目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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