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大渡河泸定县挖脚教育园区堤防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项目名称)/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大渡河泸定县挖脚教育园区堤防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甘发改【2025】19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定县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和移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定县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和移民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甘孜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甘发改【2025】19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鑫天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渡河泸定县泸桥镇。2.2规模:新建防洪堤总长2554.19米、排涝箱涵1处、下河梯步6处。2.3勘察设计工期:20日历天2.4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等阶段的勘察设计。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勘察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1个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水利工程类勘察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本次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勘察单位提供勘察业绩、设计单位提供设计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分工;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④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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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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