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化公司炼油三部硫磺回收装置3248-K-101AB鼓风机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HWZ-WZ-2025-031
说明:招标投标全部流程均通过*在线完成(*)。潜在投标人需在本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业务数字证书(UKey)后方可报名参与项目投标。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的通知》、《投标人用户手册》。
一、招标条件
宁夏石化公司炼油三部硫磺回收装置3248-K-101AB鼓风机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炼油三部硫磺回收装置鼓风机3248-K-101AB给制硫炉F101,尾气炉F201提供燃烧用的空气。目前3248-K-101AB频繁检修,运行期间振动值偏高;鼓风机K101出口的风量在1600-1700Nm³/h已满足生产需求,但该风机设计流量3900Nm3/h,流量偏离57%工况下运行。
针对硫磺鼓风机3248-K-101AB存在的问题,此次计划只对鼓风机整体更新,电机已列入高能耗更新计划中;施工要求,在装置不停工的前提下对现有鼓风机进行更新;按设计院对目前风量、风压计算结果(风量2630Nm³/h,风压80kPa)进行选型,多级鼓风机及其辅助设备应当设计和制造成使用寿命至少20年,距离设备表面1m处,鼓风机噪音不大于85分贝,风机安装使用海拔为1100米,夏季最高温度40℃,风机满足当地环境下各种工况时振动值≤2.8mm/s,鼓风机转子按API685标准进行动平衡试验。
招标范围:炼油三部硫磺回收装置3248-K-101AB鼓风机2台,包含进行设计、制造、安装指导和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2025年10月30日前到货。
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需具有1项鼓风机的应用业绩,投标人提供证明有效业绩的合同影印件。
投标人须提供:
(1)供货合同影印件(可隐去价格);
(2)合同内容需包含:货物名称、数量、用户名称等。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影响承接项目实施的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近3年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提供无不良业绩记录声明。
3.4 投标人未处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置执行期。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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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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