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富满伴生气处理能力提升工程
招标编号:ZY25-XJE05-GC021-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富满油田伴生气处理能力提升工程工艺安装及配套部分,包括装置区内工艺配管电气、仪表、通信、给排水及消防、防腐部分等,装置区外工艺配管、电气、给排水及消防、防腐部分等。
2.2招标范围:
(1)装置区内部分-工艺配管部分:各类规格工艺管线2876m、各类规格阀门20套、配套管件、电伴热、保温等工作量。
(2)装置区内部分-电气部分:新建1座10/0.4kV低压变电站、配套各类规格电缆37.02km及配套电力其他工作量、防爆动力配电箱(12回路)10只、防爆动力配电柜(16回路)3面、各类规格电缆桥架190节等。
(3)装置区内部分-仪表部分:各类规格仪表控制电缆25500m及配套仪表其他工作量、气动紧急切断阀1套DN80 Class900、气动调节阀1套DN80 Class900等。
(4)装置区内部分-通信部分:自控传输系统、工业电视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1套、低压变电站通信系统1套等。
(5)装置区内部分-给排水及消防部分:装置区内消防给水系统1套等。
(6)装置区内部分-防腐部分:装置区内管线防腐系统1套等。
(7)装置区外部分-工艺配管:各类规格工艺管线3372m、各类规格阀门27套、配套管件、电伴热、保温等工作量等。
(8)装置区外部分-电气部分:配套各类规格电缆1.4km及配套电力其他工作量、混凝土电缆沟40m等。
(9)装置区外部分-给排水及消防部分:给装置区给水系统、消防系统各1套等。
(10)装置区外部分-防腐部分:装置区内管线防腐系统1套等。
1.根据施工图或甲方立项委托确定工作量。
2.甲方提供的主要设备和材料清单:具体见工程施工图,并经审定的甲供材料、设备清单;其它设备、材料均由乙方根据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自行采购;乙方负责采购材料、工程设备的,应在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前提下执行设计和《塔里木油田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按图纸要求和标准采购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要求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三证齐全”,对材料、工程设备质量负责,最终由甲方确认后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审核后的实际采购价格进行结算。
3.本次招标涉及土建、工艺、防腐、电气、自控等专业。
4.投资:估算金额776万元(不含增值税)
2.3项目工期/交货期
基建项目: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2.4项目实施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哈得采油气管理区所属区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1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4)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为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截图或现场查询。
3.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至少1人,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
①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③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④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证书或具有有效的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3)安全员1人: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配备清单;
(2)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
(3)提供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4)提供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
(5)提供2025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3.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已完成的油气场站工程项目施工业绩至少一项。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签章页);(2)提供结算发票或结算证明材料扫描件。
3.4.HSE要求:
(1)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2)提供截图,(3)(4)提供承诺书。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报名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以下两种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2)投标人在“*”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平台”黄牌警告、暂停、冻结管理期限内;
(4)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5)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市场业务工作平台”三商黑名单、黄名单管理期限内;
以上情形分别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天眼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平台”“塔里木油田市场业务工作平台”上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3.10 失信情况: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⑤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⑤列入集团公司“三商”(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黑名单的。未被限制投标的失信行为人参与投标,有效期三年。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是否有失信分,分值几分,放入投标文件中。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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