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特许经营项目扩容站2025年-2030年委托运营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512003230267
一、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三峡雄州(河北雄安)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雄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特许经营项目扩容站2025年-2030年委托运营服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二、采购范围
2.1项目背景
本项目位于雄安新区,涉及污水处理站10座,处理规模为 50-250m³/d,总规模为 1500m³/d。其中,污水处理规模50m³/d 1座,100m³/d 1座,150m³/d 6座,200m³/d1座,250m³/d1座。污水处理站主要采用以A3O+MBBR处理工艺为主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出水标准执行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DB13/2171-2020 一级标准。
2.2 采购范围
本次拟采购雄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特许经营项目扩容站2025-2030年第三方委托运营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如下: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及本项目设计文件及本采购文件要求,负责10 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扩容站的日常运营维护及大修(具体要求参照第四章合同中“日常维护”和“大修”),保证设施的正常且安全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2.3采购内容
(1)厂站日常管理、日常养护和维修,主要包含但不限于①10座污水处理扩容站的日常巡视巡查、污水水质水量管理;②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及本项目设计文件及本采购文件要求,保证10座污水处理扩容站出水达标;③厂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水调节罐、污泥罐、提升泵站、进水观察井、检查井、监控设施、加药间场站电力线路及电力设备等设施的日常维护及大修,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检验等;场站路等土建的日常维护及大修;④保证10座污水处理扩容站设备设施及厂站电缆设施正常且安全运行。
(2)按照要求完成巡检养护过程中所需的各类记录和资料的填报、归档及上交工作;配合政府单位及甲方要求完成相应的迎检布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等工作。
(3)将项目运营所产生的污泥脱水至含水率80%,费用由报价人承担;并配合污泥处置单位运输至指定的合法合规的可以接收污泥的地点进行处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2.4 服务期限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限暂定为56个月,具体开始时间及服务需求以合同生效后甲方正式函件通知为准,结束时间为2030年6月9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①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合同300万元及以上污水处理运维业绩或独立运营处理规模500m³/d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运维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无法完全体现业绩要求信息,须另外提供盖公章的业主证明);
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能兼任);②配备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2023 年、2024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四、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 年8月24日16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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