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24]QZSKDZB[GK]2025001
项目名称:湖头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勤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700,000.00元
采购包1(湖头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勤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5,7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7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C05040600-社会治安协管服务 | 湖头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勤服务 | 1(项) | 否 | 依据城市道路、市容和环境卫生、广告等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通过宣传检查、劝阻巡查、取证清查、整治督查等方法,实施法治化、网络化和常态化管理,配合镇政府规划建设办和治安职能部门有秩序、有步骤、有重点地取缔、整治、规范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拉乱挂等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和秩序的乱象,进一步净化、优化、美化湖头镇政府辖区,营造整洁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 | 5,7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服务期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