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东区]萍乡市湘东区第五塑料厂小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网)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313202505140201 招标编号: 赣建湘招字【2025】10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萍乡市湘东区湘东镇人民政府 | |||||
招标工程项目 | 萍乡市湘东区第五塑料厂小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萍乡市湘东区第五塑料厂小区范围内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萍乡市湘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 湘发改投资字[2025]23号 | |||||
建筑面积 | 6410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混合 | |
项目总投资 | 1682.82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2111865.10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一切工程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萍乡市湘东区第五塑料厂小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
二标段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当月前60个月内实施过一个项目合同额96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类工程业绩。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B证及本人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职称证书 | |||||
关键岗位人员 | 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部分省市关键岗位的规定与我省不一致,提供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从其文件执行】 | |||||
其他要求 | 对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方式:招标人:萍乡市湘东区湘东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7307993195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879999532监督机构:萍乡市湘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99-3435973异议提出与答复: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 的,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0天前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 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 复。2)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 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 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 标大厅作出答复。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 示期间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 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建招(2017)13号)”的相关规定在江西省公共资源 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建招(2017)13号)”相关规定自收 到异议之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8月15日 至 2025年09月04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8月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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