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SGL-2025-PL053
项目名称:静宁县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760.00万元。其中第一包385.00万元;第二包147.00万元;第三包228.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购置医疗设备146台(件、套)。其中:第一包购置4K高清腹腔镜系统、便携式超声诊断仪、电子结肠内窥镜共计3台(件、套);第二包购置麻醉机、口腔综合治疗仪、口腔X射线机等医疗设备共计8台(件、套);第三包购置多参数监护仪、数字式十二道心电图机、糖尿病治疗仪立式等设备共计135台(件、套)。(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2年8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登记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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