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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塔中2025-2026年地面计量服务

塔里木油田塔中2025-2026年地面计量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T45-FK001-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里木油田塔中2025-2026年地面计量服务框架协议招标,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成本,项目出资比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塔中区块地表自然环境恶劣,地下地质条件复杂,油气藏埋深普遍大于3000米,最深达到7000米;油气藏温度普遍大于110℃,最高达到160℃;油气层压力普遍大于30兆帕,最高达到73兆帕;部分油气藏高含硫化氢,硫化氢含量大于20000ppm,最高达到40万ppm。地面计量是油气勘探开发过程中求取地层流体性质及产量的主要手段。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强化生产项目管理,推动服务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优选技术先进、服务质量好的单位承担Ⅱ类及以上地面计量服务。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负责塔中采油气管理区Ⅱ类及以上地面计量服务。预计工作量为10井次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2.4 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且末县、民丰县、沙雅县境内塔中采油气管理区所辖矿权范围内。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持有或承诺施工服务前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测试企业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井下作业)。

资料提供形式: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承诺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2人员配套要求:

投标人提供地面计量队伍至少一支。每支队伍配备不低于8人,包括队长2人、主操作手2人、副操作手2人、数据采集员1人、地面计量工1人,每队应配备1名HSE监督员(可由队长或者主操兼职)。队长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技术职称,现场累计工作时间不小于6年。以上人员均需应持有或承诺上岗前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配备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岗位、工作年限);

(2)提供对应人员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或承诺书;

(3)提供队长的学位证或学历证书扫描件,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工作简历。

(4)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以上人员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或劳务合同。

3.3技术设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Ⅱ类及以上地面计量设备至少1套,承诺每套设备最低配备要求满足《地面计量设备配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中的其他要求;并提供关键设备证明资料(关键设备包含:1.分离器、2.热交换器、3.油嘴管汇)

提供资料形式:

(1)提供承诺书和关键设备清单、铭牌、设备照片;

(2)提供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扫描件,或资产调拨(含租赁合同)证明文件扫描件等,自产设备提供自产设备证明材料。

3.4项目业绩: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备国内3500米及以上II类及以上地面计量设备服务业绩1井次。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需标明井号、井深、作业内容等);

(2)提供对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提供对应业绩结算资料(结算单或结算发票)扫描件。

备注: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国内业绩。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资料提供形式:(1-3)提供查询截图或现场查询,(4-6)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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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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