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部科技金融广场三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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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高新公开招标采购[2025]13号 | |||||||||||||||
2、项目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部科技金融广场三期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48,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48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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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部科技金融广场三期项目,要求聚焦提升“科技金融+金融科技”服务体系,强化高新区资本集聚和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推动完善以创投基金为主的科技金融业态,构建体系化科技创新带动产业集聚的培育机制和资本招商体系,依靠“内培外引”带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5.4服务期限:3年 5.5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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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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