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5210200025137-XM001
项目名称:2025年未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村庄优质型煤(兰炭)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25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5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2025年未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村庄优质型煤(兰炭)购置项目(第一包)
1373
型煤:约7024吨
兰炭:约2000吨
标的需要满足优质型煤、兰炭的质量标准
02
2025年未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村庄优质型煤(兰炭)购置项目(第二包)
1197
型煤:约7981吨
标的需要满足优质型煤的质量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供货,并配送至各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政府采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扶持贫困地区、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房财采购[2020]149号执行)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优质型煤、兰炭的投标企业必须是生产、制造、经营的实体企业。
3.2.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3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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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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