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ZC2025-G3-00816-YNFY-0094 项目名称:富宁县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17 最高限价(万元):117 采购需求:需配置保安人员共25人,(1)维护公共秩序、公共安全,预防各类治安案件和医闹事件发生;(2)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及处理其他与安全隐患有关的事件(案件);(3)接受和处理群众报警、求助;(4)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5)负责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包括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使用和更新,消防培训和演练的组织和实施,消防预案的制定和执行,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等。(6)维护交通秩序,保障急救通道畅通无阻,指挥车辆有序进出停车场及医院道路,(7)接受并按时完成医院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的情况,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通过年度履约验收考核合格后才可续签下年度服务合同,采购人可根据上年度合同考核情况决定下年度是否续签或者重新采购),服务商在服务过程中因采购人考核评价不合格或发生违规、违纪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服务商因此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产品生产厂家及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