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人民医院耳鼻喉镜、鼻内窥镜系统及心肺复苏机、便携式睡眠呼吸监测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0681000202502000142
2、项目名称:耳鼻喉镜、鼻内窥镜系统及心肺复苏机、便携式睡眠呼吸监测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A包:715107.00元;B包:1849200.00元
5、采购需求:本次招标为耳鼻喉镜、鼻内窥镜系统及心肺复苏机、便携式睡眠呼吸监测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共分为2个包:A包为耳鼻喉镜、鼻内窥镜系统、耳鼻喉科专用手术器械采购,B包为心肺复苏机、便携式睡眠呼吸监测仪、冰毯等设备采购。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合同履约完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招标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A包:
①本项目A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产品参与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②本次采购A包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工业。
(2)B包:
①投标人须将B包预算总额的45%以上的产品分包给小微企业(即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金额占比超过所投包预算金额的45%)。
②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工业。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代理商,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网上报名及**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