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4-FSYC-G2025-0003 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新丰中学体育馆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0万元。 采购需求: 盐城市大丰区新丰中学为满足体育馆配套设施需要,需采购安装中央空调多联机以及相配套管道、配件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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