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4-HCXM-G2025-0013 项目名称: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救灾物资一批。招标范围包括:相应货物的提供、运输、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以及通过采购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验收等全部工作。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30 天内按要求供货到采购方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