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83-HZGL-C2025-0007 项目名称:众安港(如泰运河至耿戴中沟段)两岸沿线景观照明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4.3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23.818576万元 采购需求: 对众安港如泰运河至耿戴中沟段两岸沿线约3.6公里绿地安装景观照明灯。(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含)以上执业资格或[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含)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本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任职(在投标单位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具体查询方式:打开“微信”主界面,点击“发现”一栏中“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该小程序账号主体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主界面中,点击“其他应用”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中输入项目负责人信息即可查询,并截图查询页面结果。 注:此项①、②情形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6)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当月或上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及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获取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8-22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五、开启时间:2025-08-22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