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涿州市技师学院灾后重建项目(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复合保温外墙板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RCC-1803ZB-JSXY-2025-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涿州市技师学院灾后重建项目(EPC 总承包)(以下简称涿州技师学院),项目业主为涿州市技师学院,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涿州市技师学院灾后重建项目(EPC 总承包)经理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复合保温外墙板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工程院内水毁建筑及附 属设施修复建设、管网管线等配套设施修复建设及水毁设备购置等内容,同时在拆除现有数控实训中心原址基础上进行重建,并为实训中心配备所需基础及专业设备。其中新建数控实训中心总建筑面积16911.01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4150. 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60. 53平方米。对配电室及电力设备设施、体育馆、综合教学楼、综合主楼、综合生活楼、图书馆、培训楼、实训楼、学生公寓、锅炉房、门卫室、发电机房、储藏室、操场、院内路面、室外基础设施及设备等进行灾后恢复:购置水毁设备共2207台(套、件)等项。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材料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1.2纳税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4财务能力要求: 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商具有2023年至今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6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2023年至今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3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3.1.8其他要求:生产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