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第一批管理创新项目专项
公开谈判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G0700062002127373)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第一批管理创新项目专项公开谈判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基于海南省2030年禁售燃油车背景下汽车电能替代为切入点,结合国家和海南省有关政策要求,总结全国及海南省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分析海南省新能源汽车发展潜力,聚焦网约车、公交车、出租车、货运车等新能源汽车消费端重点领域,提出推广新能源汽车主要场景和实施路径,在充换电设施布局优化、新能源车运输服务保障、新能源汽车补贴发放、新能源车收取“燃油附加费”、监管平台建设等方面提出相关的建议。
2.2采购范围:包括现状调研与分析、报告编写完善、系统完善、报告编制、技术支持、专利著作、项目评审及验收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2.3项目实施地点:海南省。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采购分类:专项。
2.6项目类别:服务。
2.7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最大中标数量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服务期 |
响应保证金(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备注 |
1 |
2030年海南省禁售燃油车背景下汽车大规模电能替代路径研究 |
1-1 |
2030年海南省禁售燃油车背景下汽车大规模电能替代路径研究 |
/ |
80.66 |
80.66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不收取 |
否 |
注:
1.报价方式:固定金额报总价。
2.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合同签订方式: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按成交金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4.结算方式:总价包干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供应商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法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其他组织需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
4 |
供应商没有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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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投标截止之日前36个月,至少具有一项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注: (1)同类项目指新能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研究类等项目业绩。 (2)有效证明材料需同时包含合同封面、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若承接的同类项目为政府项目,政府拨款的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均可计入业绩,合同、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任务书均可作为有效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2030年海南省禁售燃油车背景下汽车大规模电能替代路径研究 |
2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030年海南省禁售燃油车背景下汽车大规模电能替代路径研究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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