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后勤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 DQSH-DLGK2025-06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后勤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自筹资金)。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大庆分公司后勤保障,预计使用36名后勤人员(具体数量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后勤人员包括:厨师、门卫、保洁、锅炉工等辅助岗位,现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优质服务商。该项目依据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开展,项目为依规招标。
招标条件落实情况:本项目由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项目资金
(1)计划资金:179 万元,含税。
(2)资金来源:由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自行承担。
招标组织模式:一单一招。
项目单位: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项目承办人:董铠皓 ;联系方式: 0451-58771071
2.2招标范围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在黑龙江省的各地市配送中心厨师、门卫、保洁、锅炉工岗外包业务,服务商按照招标人需求安排配置符合条件的人员在齐齐哈尔配送中心、牡丹江配送中心、佳木斯配送中心、绥化配送中心、大庆配送中心、黑河配送中心、大庆分公司、大庆石化配送中心。
2. 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标包1标包2。
标包1
标段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万元,含税) |
最少服务人员数量 |
备注 |
各岗位参考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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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
厨师长 |
厨师 |
帮厨 |
服务员 |
保洁员 |
门岗及保安 |
电工 |
维修工 |
锅炉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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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大庆配送中心 |
1年 |
17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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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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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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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齐齐哈尔配送中心 |
1年 |
2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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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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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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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牡丹江配送中心(鸡西配送中心) |
1年 |
2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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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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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绥化配送中心(伊春车队) |
1年 |
2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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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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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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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包1 |
佳木斯配送中心(双鸭山车队、富锦车队、七台河车队) |
1年 |
35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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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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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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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包1 |
黑河配送中心 (北安车队、大兴安岭车队) |
1年 |
17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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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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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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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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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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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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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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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标包1:投标人中标后与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签订合同
标包2
标段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万元,含税) |
最少服务人员数量 |
备注 |
各岗位参考人数 |
|||||||||
管理员 |
厨师长 |
厨师 |
帮厨 |
服务员 |
保洁员 |
门岗及保安 |
电工 |
维修工 |
锅炉工 |
||||||
标包2 |
大庆分公司 |
1年 |
27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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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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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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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 |
大庆石化配送中心 |
1年 |
17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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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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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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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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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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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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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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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投标人中标后与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签订合同
①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服务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并提供详细的岗位人员信息及岗位配置表,开展服务时按要求配齐所有岗位服务人员。
②每个标段配置的主要岗位人员均不得重复,否则否决投标。
③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
3.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各地区 。
4. 服务期限: 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5. 本项目拟 不组织 踏勘现场。
6. 其他说明事项: 为保证后勤服务稳定性,服务商需优先承接采购方现有服务人员,完成服务人员资格材料收集,劳动关系建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期间实施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需提供清晰的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模糊不清或不是同类业绩的不予认定。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上提供相应承诺;提供 2024 年加盖企业公章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影印件,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提供自成立至今加盖企业公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影印件,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3.5. 投标人承诺若中标后在黑龙江 地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日常管理必需的人员、设备等。提供承诺书1份
3.6. 人员要求:
(1)该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管理员,负责人应提前两周进入服务地点进行工作交接,交接前一周时配齐其他服务人员。
(2)所有服务人员到岗时必须持有《健康证》和近一年的体检报告单(需标明无传染类疾病)。(提供健康证、近一年体检报告单)。
(3)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设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操作人员,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或上岗证,锅炉工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锅炉作业证(G1或G2或G3)提供扫描件。
3.7.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2)截至开标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8. 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截止到本项目开标之日最近的36个月)未发生过对投标人影响重大的诉讼案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应信息截图或其他相关证明。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集中招标项目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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