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XZB2025-007
项目名称:富平县2024年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343,9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工期:四个月。养护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半。
采购包2: 工期:四个月。养护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半。
采购包3:工期:四个月。养护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半。
采购包4:工期:四个月。养护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半。
采购包5:工期:四个月。养护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半。
采购包6:工期:四个月。养护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富平县庄里镇北山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一期)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提供加盖投标投标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加盖投标投标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4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24年7月至今已缴存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须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施工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相关专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岩土工程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单位参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声明函)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再次分包(须提供声明函)。
合同包2(富平县庄里镇北山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一期)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提供加盖投标投标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加盖投标投标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4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须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施工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相关专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岩土工程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单位参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声明函)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再次分包(须提供声明函)。
合同包3(富平县庄里镇北山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一期)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提供加盖投标投标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加盖投标投标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4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须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施工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相关专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岩土工程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单位参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声明函)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再次分包(须提供声明函)。
合同包4(富平县顺阳河流域生态林提升工程(二期)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提供加盖投标投标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加盖投标投标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4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须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相关专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岩土工程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单位参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声明函)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再次分包(须提供声明函)。
合同包5(富平县顺阳河流域生态林提升工程(二期)五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提供加盖投标投标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加盖投标投标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4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须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施工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相关专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岩土工程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单位参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声明函)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再次分包(须提供声明函)。
合同包6(富平县顺阳河流域生态林提升工程(二期)六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提供加盖投标投标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加盖投标投标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4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须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相关专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岩土工程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单位参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声明函)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再次分包(须提供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