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00-RHGS-C2025-0040 项目名称:泰州市中医院景观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490042.27元 采购需求: 泰州市中医院济川路院区一期与二期大楼之间地面,新建一条镂空式中式风格的景观连廊,门头跨度10.5m,宽度5m,连廊总长度100m,采用防滑地面、无障碍设计,顶部遮阳防雨,两侧增设休憩座椅,相关配套工程包含园林绿化、景观小品、电气照明、给排水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80日历天(连廊等主体建筑工期6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属于建筑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成交的,随成交公告一同公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任职(在投标单位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具体查询方式:打开“微信”主界面,点击“发现”一栏中“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主界面中,点击“其他应用”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中输入项目负责人信息即可查询。 注:此项①、②情形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2025年2月-7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②证明材料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及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在“苏采云”系统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方式:登录“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8-1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2025-08-1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