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4FSCG25D03C0117-2 FS3408282025027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岳西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第二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7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综合评分中原条款: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师资力量 |
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教师具有涉农专业高级职称的得3分,涉农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满分12分(涉农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农学、植保、园艺、畜牧、水产、农机、蚕桑)。 2.配备一名省级以上师资库成员授课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3.配备一名跟踪服务指导老师的得1分,本项满分3分。 注:同一人员具有多证的,按单个最高职称计分,不重复得分;提供人员证明材料(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或影印件,否则不得分。 |
0-17分 |
教学场地及设施设备 |
1.供应商具有自有或租赁满足培训要求的培训场地,得4分(提供自有产权证或承诺成交后租赁符合本项目培训场地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2.有培训所需的电脑、桌椅、音响、投影仪(电子屏)等硬件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4分(提供设备照片,照片必须清晰)。 |
0-8分 |
实践教学观摩交流场所 |
1.供应商配备符合高素质农民培训专业需求的实践教学场所,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满分4分; 2.供应商配备符合高素质农民培训专业需求的观摩交流场所,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本项满分1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书(双方须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5分 |
荣誉 |
供应商近3年参与新型职业(或高素质)农民培育类似项目绩效考评的培育机构,且项目所在县(区)被上级部门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每有一项得1.5分,最高得3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关上级部门文件、培训合同等证明材料。 |
0-3分 |
现更正为: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师资力量 |
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教师具有涉农专业高级职称的得3分,涉农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满分12分(涉农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农学、植保、园艺、畜牧、水产、农机、蚕桑)。 2.配备一名省级及以上师资库成员授课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3.配备一名跟踪服务指导老师的得1分,本项满分3分。 注:同一人员具有多证的,按单个最高职称计分,不重复得分;提供人员证明材料(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或影印件,否则不得分。 |
0-17分 |
教学场地及设施设备 |
1.供应商具有自有或租赁满足培训要求的培训场地,得4分(提供自有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或承诺成交后租赁符合本项目培训场地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2.供应商为本项目培训配备电脑、桌椅、音响、投影仪(电子屏)等硬件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4分(提供设备照片及清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承诺函,承诺成交后配备并标明以上设备明细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0-8分 |
实践教学观摩交流场所 |
1.供应商配备符合高素质农民培训专业需求的实践教学场所,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本项满分3分; 2.供应商配备符合高素质农民培训专业需求的观摩交流场所,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满分2分。 注: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成交后提供场所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
0-5分 |
荣誉 |
供应商近3年参与新型职业(或高素质)农民培育类似项目绩效考评的培育机构,被项目所在县(区)管理部门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每有一项得1.5分,最高得3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关评估结果的证明材料。 |
0-3分 |
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更正日期:2025年8月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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