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征集人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
征集人联系人:付静芸、贾雪滢
征集人联系方式:0971-6327712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青海省招框架(服务)2025-058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指定采购单位)格尔木市教育局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需求 | 最高限制单价 | 预估采购数量 |
1 |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包一) 粮油类(大米、面粉、杂粮、各类食用油等) |
98% | 5 |
2 |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包二) 肉类(新鲜猪肉、牛肉、羊肉、鸡肉等大众和清真畜禽肉类以及各类冷冻制品) |
98% | 5 |
3 |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包三) 蔬菜、水果类(各类新鲜蔬菜、水果、鸡蛋、鸭蛋、豆腐及豆制品等) |
98% | 5 |
4 |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包四) 副食品类(盐、糖、酱油、醋、料酒、鸡精、味精、红枣、花生、核桃、葡萄干、枸杞等各类香料和干货以及牛奶和奶制品) |
98% | 5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 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2】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清真/非清真)《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 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定点屠宰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定点屠宰证;供货商需具有清真资质或者可以提供清真食品,并且有运输清真食品的车辆,和运输非清真食品的车辆区分开。;
【标项1、3、4】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仅允许投标人投2个包,最多允许入围2个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