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9017-250205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西藏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水电九局西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询比采购(公开竞标)采购方式采购华电金上甘孜巴塘中咱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Ⅲ标段EPC总承包项目光缆材料采购,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电金上甘孜巴塘中咱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Ⅲ标段EPC总承包项目
(2)项目概况:华电金上甘孜巴塘中咱光伏发电项目拟建场址位于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中咱镇境内,场址北高南低,北纬29°12'15"~29°18'08",东经99°19'51"~99°24'23",海拔4000~4200m,项目规划场址总面积约24890.5965亩,规划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200MW(AC),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346.6648MWp(DC)。根据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初稿,本期新建2回220kV架空输电线路,采用2分裂500mm²截面导线,从中咱光伏220kV1#升压站、2#升压站出线,分别形成中咱1#升压站~巴塘220kV线路、中咱2#升压站~巴塘220kV线路,两回线路均采用单回路出线,中咱2#升压站~巴塘220kV线路从中咱2#升压站出线后约3km与中咱1#升压站~巴塘220kV线路汇合,形成同塔双回路走线,接入巴塘500kV变电站220kV间隔。新建线路总长度约120公里。最终以电力公司审查后接入系统方案为准。
Ⅲ标段:本标段约40km线路及巴塘500kV变电站220kV侧间隔的施工图勘察设计;本标段约40km线路及巴塘500kV变电站220kV侧间隔的采购、施工、安装及调试(含OPGW光缆、与间隔之间的熔接)、试运行、移交、验收、缺陷处理以及征地拆迁及手续办理等为满足工程审批、建设、投运所必须的所有手续(发包人承担的专题专项及前期核准除外)以及确保本工程安全稳定运行的所有设备设施及全部工作;全线路(约120km)测试、联调;施工所需临时工程的修建、运行维护及拆除等。
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华电金上甘孜巴塘中咱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Ⅲ标段EPC总承包项目光缆材料。包括光缆材料的含税费、运费、加工费和到交货地点前的保险费等货到现场的所有费用。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询价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采购数量: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OPGW光缆 |
OPGW-48B1-120 |
km |
90.65 |
|
2 |
非金属阻燃光缆 |
GYFTZY-48B1 |
km |
2.5 |
|
悬垂串 |
BOX |
套 |
137 |
||
4 |
耐张串 |
BON |
套 |
226 |
|
5 |
防振锤 |
OPGW专用 |
套 |
379 |
|
6 |
引下线夹 |
塔用 |
套 |
1479 |
|
7 |
接续盒 |
塔用,一进一出,48芯 |
套 |
58 |
|
8 |
余缆架 |
塔用 |
套 |
58 |
注:以上招标数量,仅供参考,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致使某种材料取消或材料实际供货与采购规格、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根据采购人供货计划将首批材料送至项目工地,其余批次根据采购人供货计划进行供货。
5、交货地点:四川华电金上甘孜巴塘中咱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Ⅲ标段EPC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供应商人应充分认识买方收货地点偏远的特殊性,在合同签订后应预留生产加工、运输的合理时间,不得因交货地点偏远及运输困难为由推迟交货时间,采购人将按照收货时间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具体违约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6、付款方式:
6.1 货款的结算依据:送货单、验收单据、增值税发票等物资结算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单据,采用分批供货、分批结算的方式。付款方式如下:
到货款: 到货并经甲方授权代表验收合格且收到发票后1个月内支付当次结算价款的95%。
质保金: 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6个月)。质保期满且无质量异议后30日内,买方不计息一次性付清质保金。若存在质量争议,则质保金顺延至争议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
6.2、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1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
6.3、支付方式:卖方同意买方通过银行转账、转账支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支付等方式进行支付货款,非现金支付方式贴息费双方各半。
7、质量要求:
7.1 产品必须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质量证明章。
7.2 供应商所供标的物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如不满足,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供货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退换货、第三方检测等费用)。
8、其他
8.1、供应商的产品须满足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要求,如气候、海拔高度等。
8.2、供应商能完全满足询价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加盖授权制造企业公章;并提供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代理资格证明文件。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近3年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参数产品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其它技术要求。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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