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101]BRCGGL[GK]20250001
项目名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地方配套经费-哈尔滨市心理卫生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2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精神压力分析仪、贴片式多导睡眠记录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2,4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精神压力分析仪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350,000.00 | - |
1-2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贴片式多导睡眠记录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1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合同包2(经颅磁导航系统、穴位刺激仪、沙盘游戏治疗器具):
合同包预算金额:1,4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经颅磁导航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370,000.00 | - |
2-2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穴位刺激仪 | 4(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 | - |
2-3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沙盘游戏治疗器具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合同包3(认知障碍康复训练与脑电刺激治疗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2,3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认知障碍康复训练与脑电刺激治疗系统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3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精神压力分析仪、贴片式多导睡眠记录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经颅磁导航系统、穴位刺激仪、沙盘游戏治疗器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认知障碍康复训练与脑电刺激治疗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精神压力分析仪、贴片式多导睡眠记录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与本项目包1的投标人所报价产品应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应提供以下资质材料:(1)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件应提供);(2)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件应提供)。
合同包2(经颅磁导航系统、穴位刺激仪、沙盘游戏治疗器具)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与本项目包2的投标人所报价产品经颅磁导航系统、穴位刺激仪应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以下资质材料:(1)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件应提供);(2)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件应提供)。 拟参与本项目包2的投标人所报价产品沙盘游戏治疗器具若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应提供以下资质材料:(1)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2)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合同包3(认知障碍康复训练与脑电刺激治疗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与本项目包3的投标人所报价产品应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应提供以下资质材料:(1)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件应提供);(2)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件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