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现场工具服务(常规气深井提速定制PDC钻头工具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305-FW1170-01
本招标项目 2025-2026年现场工具服务(常规气深井提速定制PDC钻头工具服务) 已由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2026年现场工具服务(常规气深井提速定制PDC钻头工具服务)采购。
2.2 项目概况:2022年,2024年为加快蓬莱气区勘探进程,连片控制川中茅口组台缘带滩体展布,部署了蓬安-西充三维地震,满覆盖面积1000km2。通过蓬安-西充三维部署进一步落实了茅口组台缘带相带展布和角探1井区滩相白云岩储层分布,为规模储量提交奠定基础,同时兼顾浅层沙溪庙组陆相致密气和深层灯影组海相碳酸盐岩岩性气藏的立体勘探。
2023年为支撑西充地区开发生产任务,开展了蓬莱气田角探1井区开发前期滚动处理解释研究项目,选取了满覆盖1800km2的三维地震老资料开展叠前深度偏移处理攻关,处理范围横跨射洪、中台山、西充、蓬溪四个三维工区。
为进一步提高机械钻速,加快常规气井的开发,2025-2026年,西南油气田工程技术研究院,开发事业部、勘探事业部将继续开展提速提效试验,并委托我司进行相关组织工作。区内包含八角场、金华、中台山、狮子场等构造。
我司拟在常规气深井钻井寻求改进PDC钻头及服务。为打破深井影响时效的各项制约,确保实现500亿探明储量,助推川庆公司提速提效,为深井钻井寻求PDC钻头服务。我司暂无需求工具的保障能力,需招标引入外部承包商为我司提供服务。本合同为框架合同,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实际工作量以业主方委托为准。
2.3 招标范围:基本服务项1:定制PDC钻头(需按招标人要求个性化定制),每口单井必须按照招标人、业主方要求进行钻头方案选型评审,评审通过后方能实施。项目估算金额: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项目总费用预计1500万元(含6%增值税)。
上述服务是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服务项目,招标人不承诺全部使用,根据实际需要和业主方委托进行选择使用上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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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服务地点:在常规气区(兼顾浅层沙溪庙组陆相致密气和深层灯影组)及相似工况作业现场。其他相似区域,可参照本招标项目执行,按招标人要求有特殊尺寸钻头,按尺寸最近对应的地质层位的价格执行。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
2.7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扫描件)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无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签章。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报告编码。(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
新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提供公司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4.3 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4.4开标当日未被中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因三年无交易暂停的情况除外)或取消投标资格。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4.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一般A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影响项目履行的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3.4.3-3.4.5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5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分包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3.7.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3年以来具有在国内或国际提供至少1井次钻头工具服务的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和结算发票扫描件,无法提供发票的可提供工作量签认单扫描件)。
以上条款为关键条款,不满足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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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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