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呼图壁县光储氢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勘察及测绘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呼图壁县光储氢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勘察及测绘,已由河北冀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冀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化工装置产品规模为年产5.7万吨绿氢、制32万吨绿氨,化工厂上游发电装置每年外供绿电总电量为34亿度,根据化工厂用能需求,本项目配置2.5GW光伏发电,25年年均发电量34亿度,可满足制氢厂用电需求。另根据呼图壁县政策,建设2.3GW光伏发电,全额并网;
2.2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建设场地范围内的现场测绘、踏勘、地质钻孔、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土方测量、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分析、评估以及后续工作相关配合服务等内容,并提交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为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施工投标人报价提供依据;
2.3项目地点:新疆呼图壁县境内;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2.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甲方要求。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1)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同时具备(1)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2)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3财务要求: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成立时间晚于2021年1月1日的,需提供成立以来完整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2021年12月1日至今)合同金额为150万元及以上岩土勘察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至2025年1月6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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