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大安101井区五峰组-龙马溪组深层页岩气产能建设地面工程数字化交付与智能气田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Y25-SH10-FW925/ZB-KTKFSYB-2025-0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101井区五峰组-龙马溪组深层页岩气产能建设地面工程数字化交付与智能气田建设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背景概况
为落实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发展战略,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和要求,积极实现“一个中心,三个基地”的总体布局,通过数字化交付构建数字化油气田,在此基础上开展气田地面智能化建设,实现全面感知、自动生产、协同运营、预测预警、智能优化,初步建成大安101区块智能气田,为油田公司长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现根据公司项目的具体情况,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具有服务能力的单位开展浙江油田分大安101区块数字化交付与智能气田项目建设服务。
2.服务内容:本项目实体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新建平台站场和集输管道正向数字化交付建设,以及围绕生产管理、完整性管理、技术支持等业务开展智能气田建设,新建平台站场和集输管道伴随实体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开展正向数字化交付工作。同时,智能气田围绕生产管理、完整性管理、技术支持3项业务应用,建设二级智能模块8个,包括智能井场、智能管网、智能站场、运行管理、管道完整性、站场完整性、设备完整性、知识库;三级智能模块13个,包括工况诊断、气井智能间开、气田管网流动性保障、站场工艺模拟优化、关键设备优化控制、站场工况预测预警、OTS仿真培训、智能巡检(无人机巡检)、完整性管理、知识库等。
3.服务地点:重庆市永川区。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5.项目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详细方案编制;数字化交付建设伴随实体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开展,在实体工程竣工投产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体交付;智能气田建设在实体工程竣工投产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体上线试运行,在试运行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体交付。
6.服务要求:服务内容应按照油气和新能源分公司示范工程及智能模块共建共享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以及按照《油气田地面工程数字化交付规范》(Q/SY 01015-2022)、《油气田地面工程数字化交付实施细则—气田分册》、《油气生产物联网系统建设规范》(Q/SY 10722—2023)等国家和中石油集团公司相关技术规范的总体要求进行本项目建设。
7.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根据新建平台站场和集输管道伴随实体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开展正向数字化交付工作。同时,智能气田围绕生产管理、完整性管理、技术支持3项业务应用,建设二级智能模块8个,包括智能井场、智能管网、智能站场、运行管理、管道完整性、站场完整性、设备完整性、知识库;三级智能模块13个,包括工况诊断、气井智能间开、气田管网流动性保障、站场工艺模拟优化、关键设备优化控制、站场工况预测预警、OTS仿真培训、智能巡检(无人机巡检)、完整性管理、知识库等。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1.2 具有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已实施的智能气田建设或数字化交付相关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和项目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⑥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5 人员要求
3.5.1项目经理:1人。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自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智能气田建设或数字化交付相关服务项目业绩,且在项目中担任项目副经理或以上职务。须提供职称证明材料及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主要页(或合同主要页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副经理或以上的盖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2 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经历;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人员名单、工作经历、职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6 其他要求
3.6.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3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准入,并按照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及时取得有效资质和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无需承诺)
3.6.4 投标人应承诺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
3.6.5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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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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