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SJCZC2025-18号
项目名称:安福县消防救援大队主楼屋顶重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19302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19302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人民币)
安福县消防救援大队主楼屋顶重建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1项
481930.27元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5.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采购项目属性:工程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3.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3.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1日 至 2025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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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