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北京)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3×150t/d生活垃圾焚烧超低排放项目改造设计服务询比公告
中节能(北京)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北京)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3×150t/d生活垃圾焚烧超低排放项目改造设计服务
二、标段(包)编号:20250703030101669001001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北京)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为3×150t/d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根据项目所在地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和浙江省建设厅联合印发的《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促进全省垃圾焚烧厂绿色发展,提升全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助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以生活垃圾焚烧厂为重点,推动生活垃圾发电项目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基于以上背景,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拟开展生活垃圾焚烧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推进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力争早日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验收。
七、服务内容: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要求,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超低排放改造设计图纸、说明书、技术文件等成果性文件。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及“服务要求”。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及“服务要求”。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设计,90天内完成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设计(设备厂家返资齐全后)。
十、服务地点要求:浙江省杭州市项目所在地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 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证明资料。 3、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工程设计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价格页、服务范围及规模、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应答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31日 到 2025年08月07日23时59分(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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