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321202500006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乘以1.5%(费率)的标准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更正为: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下浮20%收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1.7932(万元),更正为:1.3720(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采购计划文号:51132124210200001383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部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5581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