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国土中心通明湖生态环境提升(一期)工程(勘察)钻探服务询比采购询比公告
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国土环境整治中心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国地质国土中心通明湖生态环境提升(一期)工程(勘察)钻探服务询比采购
二、标段(包)编号:20250703030102313001001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国土环境整治中心
五、代理机构: 无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本工程场地位于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七街与经惠西路交口西200m通明湖公园内。为提升通明湖水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构建通明湖水系沿岸的生态廊道,恢复水系的生物多样性,提升改造公园内生态环境,拟沿现况通惠河灌渠、日湖、月湖、日湖(岛1)~(岛3)沿岸、驳岸新建挡土墙,总长度约为10km。七、服务内容:中国地质国土中心通明湖生态环境提升(一期)工程(勘察)钻探服务询比采购,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提供合适型号的钻机完成该项目野外钻探(包含:野外钻探施工、原状土取样、扰动土取样及原位测试)并提供野外地质编录成果资料。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成果资料应该满足国家、行业规范和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查,与项目整体标准一致,服从项目整体设计。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提交成果资料。
十、服务地点要求: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财务状况承诺书。 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30日 到 2025年08月03日23时59分(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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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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