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西青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RXG-2025-ZC033)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度西青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RXG-2025-ZC03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9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应急管理局机关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RXG-2025-ZC033
项目名称:2025年度西青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9.8万元
最高限价:99.8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32家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之日。第二包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37家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之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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