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NQY2025CS-0811017
项目名称:济南市莱芜区消防救援大队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61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61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济南市莱芜区消防救援大队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是为确保执法执勤等公务活动顺利开展,降低运行成本,拟租赁国产品牌新能源车辆6辆,用于满足大队日常执法执勤等公务活动开展。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提供6辆采用动力电池作为动力来源的国产品牌新能源纯电动汽车(不含司机、新车市场指导价格不超过12万元/辆)、负责充电桩安装、安全维护、技术支持及协调等配套服务的所有工作,即交钥匙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且全部车辆到达采购人指定位置并交接检查合格之日起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和管理措施,经营场所、车辆等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要求;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6〕34号)的规定,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述任一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8日 至 2025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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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