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2]祥润[CS]2025001
项目名称:《浦城县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和《浦城县中心城区福道网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包1(《浦城县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和《浦城县中心城区福道网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采购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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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13010000-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浦城县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和《浦城县中心城区福道网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 1(项) | 否 | 规划成果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并通过采购人和相关部门评审。 | 7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70个日历天内完成规划编制(不含各级上报审批的等待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城乡规划乙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7-28 至 2025-08-0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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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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