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12]GDCD[GK]2025006
二、项目名称:新民街道乌涂社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视频监控设备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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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智慧同安数据有限公司 | 厦门市同安区祥桥路80号503室 | 3,181,600.00元 | 80.8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新民街道乌涂社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视频监控设备建设项目):
货物类(厦门智慧同安数据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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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新民街道乌涂社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视频监控设备建设项目 | 新民街道乌涂社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视频监控设备建设项目 | 海康威视等 | DS-2CD7T4XTAUV-ABSJEF等 | 1 | 项 | 3,181,600.0000 | 3,181,6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杨惠娇 |
评审专家: | 刘红军 、 辛海燕 、 李洪裕 、 郑雪萍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1.10%;(500万元,1000万元],0.80%;(1000万元,5000万元];0.50%。(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城南支行,账 号:40338001040012891,收款单位: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新民街道乌涂社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视频监控设备建设项目:3.899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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