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民政局公办养老机构维修改造和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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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信浉财公开招标-2025-13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浉河区民政局公办养老机构维修改造和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580,058.54元 | |||||||||||
最高限价:580058.5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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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信阳市浉河区民政局公办养老机构维修改造和设施设备采购,主要包含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售后等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5.4质保期: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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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情形。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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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报名和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 3.2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默认开标前18个月内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1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1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及法人,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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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