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城市管理局濉溪县城区2025年度市政道路更新改造及市政设施管理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CG-F25026-SHDL
2.项目名称:濉溪县城市管理局濉溪县城区2025年度市政道路更新改造及市政设施管理养护项目
3.预算金额:970万元
4.最高限价(费率):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百分比费率报价,最高限价费率为100.00%(费用为970万元)
5.采购需求: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雨污水管网排查、清淤、损毁修复、污水泵站设备检修及清淤、截水闸检修及闸室提升改造、新建污水管(污水管断链连接)、排水控制闸、人行道维修、车行道路面沥青砼摊铺与修补、车行道宽边井盖更换、雨水井篦圈更换或维修、桥梁检测及病害维修、城市道路地下空洞预警探测、雨水排口整治(含汛期指派专人防汛)、人工清疏检查井等。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报名、上传投标文件等。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③联合体组成总数不超过两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适用 2.1.3 条)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 / 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若参与投标的企业为大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协议,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的,分包比例为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_。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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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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